我們要先盡宣講福音,然後等聖靈作工。
在我們教會的復興晚會上,羅尼緊靠父親站著,雙眼噙滿淚水。米勒牧師環顧四週,最後眼光落在我身上,於是輔導羅尼成了我的責任。
我拉著羅尼的手,想找一個安靜的地方跟他詳談,希望找出他哭泣背後的原因。我心情非常緊張,暗自向主呼求︰「主啊!請告訴我該講些甚麼!」走進輔導室的時候,我絞盡腦汁地回想著福音課程中學過的所有經句。不過,我又不太願意生搬硬套這些經句。羅尼的情緒正起伏不定,我不想逼他生吞活剝一些嚴肅的句子。我想,也許他內心正經歷弟兄姊妹的見證的震撼。 我平靜地問羅尼︰「可以告訴我為甚麼哭嗎?」 過了一會兒,他吐出了心聲︰「我想得救。」
我的內心再次向主呼救—我從沒跟小朋友分享過拯救計劃的概念。我知道所有的經句,但哪句最恰當?是我向羅尼讀出經句,還是讓羅尼自己朗讀? 我找出了一些經句,加以解釋,並問了他一些問題。經過了這「漫長」的過程後,我呼召羅尼接受耶穌為生命的救主。他竟然真的接受了!那晚我離開教會的時候,有種誠惶誠恐的感覺—神竟賜給我帶小朋友信主的良機!同時,我又覺得沮喪而羞愧—為甚麼我當時那麼緊張、那麼畏懼?
我信主已有七年,一直是透過教會的福音培訓課程向成年人「依書直說」神的拯救計劃。我畏懼並不是由於缺少知識,也不是由於不理解兒童的想法,因為我做家庭主婦之前曾在小學教過六年。不過,我確實不太懂得站在小孩的角度向他們傳福音。我從沒受過這種訓練,所以覺得既畏懼又緊張。
重要原則
在我帶羅尼信主後,上帝開始教懂我一些原則,無論我們與成年人還是與兒童在一起,這些原則都是準確無誤的。其中一項原則是:聖靈有祂的工作,導師也有自己的職份。聖靈的工作是定人的罪,並喚起人對得救的渴求(約16:8),而聖靈是透過神的話語作工(弗6:17﹔ 來4:12)。 人要接受基督為生命之主,必須先信祂。「……未曾聽見他,怎能求他呢?」(羅10:14)。導師的責任是清楚地宣講福音的信息。 另一個原則是:緊抓重點—即小朋友在接受基督為救主之前,需要明白的真理。
信息的重點
小朋友需要明白神愛他們。對於曾去教會的兒童來說,他們知道聖經的教導,並相信聖經的權威,因此從約翰福音3:16知道,神愛他們。對於未受過教會教導的小孩來說,由於之前未曾接觸過聖經知識,因此需要曾向他們表示愛護的導師加強這方面的信息。 卡蘿具有經驗與未曾受教會教導的小孩相處。她透過自己稱之為「導師廣告」的方法講述福音:「我相信神,創造萬物的主,祂了解我、愛我、關心我,也同樣了解你、愛你、關心你,即使你不認識祂。」她透過與學生的對話宣揚神的愛,並說明神希望小朋友也來認識祂、愛祂。
小朋友必須知道,他在神眼中是罪人。羅馬書3:23清楚指出:「世人都犯了罪」,世人包括牧師、媽媽、爸爸、導師和小孩自己。有些兒童的是非觀很強,但另一些兒童則不相信他們已犯了罪。所以,界定甚麼是罪是很重要的。我們可以舉一些原罪的例子,例如:不順服和說謊。不服從神的律法是罪。我們可以用父母與兒女的關係來作不順服的例子。 小朋友必須知道,基督為了他的罪受罰(羅5:8)。耶穌是神完美的獨生子,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。本來我們因犯罪理應治死,但耶穌卻為我們而死。因為基督的死而復活,我們才可以得到神賜的永生禮物—永永遠遠與神在一起(羅6:23; 約3:15-16)。 小朋友必須接受永生的禮物。讓小朋友用自己的名字取代約翰福音3:16中「一切信祂的」一詞,可以幫助他們把這個真理帶回家中。信耶穌就是指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信他為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並且從死裏復活,及指讓耶穌成為他自己的救主。羅馬書10:9就像向小朋友本人發出了一個信息:「你若……心裏信……就必得救」。我們可以解釋,「得救」一詞指「從你的罪中得救,讓你的罪獲神的赦免」。
你打算用甚麼方法?
每位導師都有獨特之處,而他們宣講福音的方法正反映了這一點。 朱莉是四至五歲兒童的主日學導師,她按照約翰福音16:8所述的次序講授福音。她先由罪和羅馬書3:23開始。為了解釋「虧缺」的概念,她把一袋曲奇餅放在櫃子的最高架上,小朋友踮起腳尖也拿不到,就算搬來小板凳也無補於事,費了九牛二虎之力,仍然不能靠自己得到曲奇餅—他總是「虧缺」(欠缺)能力來達到目的,非要其他人幫忙不可。同樣道理,小朋友不能一個人把自己從罪中拯救出來,必須靠基督救他。
珊娣是十至十一歲兒童的導師,她用一盒鉛筆來示範兒童需要接受神賜的永生禮物。盒內的鉛筆刻上了學生的姓名,但唯有小孩願意接受這枝刻有他名字的鉛筆,這份禮物才真正屬於自己。珊娣援引希伯來書9:22來強調:只有透過接受基督的寶血,罪才能得赦免。
狄安用她稱之為「羅馬之路」的羅馬書經文教導小四至小五的學生。她特別喜歡精句總匯的書本。(請參閱第十五頁「福音短講」)
艾華有另一套教導方法。她用家庭關係來說明拯救的概念。約翰福音1:12強調做神的兒女的重要性。她也引用羅馬書3:23及6:23,並用爸爸媽媽工作所得的酬勞來解釋「工價」,用生日禮物或聖誕禮物來解釋「恩賜」。然後,她與學生分享神為人的罪而死,使人可以有一天永遠與神在一起。最後,她把學生引向約翰福音3:16,她解釋說:「我們一旦相信耶穌為我們贖了罪,就成為神的兒女」。她又以家庭關係為例說明拯救的概念,如果小孩不順從父母,就會受罰,但最後仍是家庭的一份子。
我們在宣講福音後,就可以呼召小孩接受基督為自己生命的救主。有一種回應方法很有效,就是讓小朋友低頭合眼,然後叫有心決志的小朋友抬頭直望導師。要給小朋友清晰的指示,要讓抬頭示意的小朋友在下課後到一個指定的地方與導師會面。一般來說,願意留下來的小朋友都受聖靈感動,並有很認真的意願接受基督。記住,要在解散之前再呼召一次。最好的做法是,除導師外,課堂內有另一位幫手,在導師與回應呼召的學生細談時,可以用十至十五分鐘照顧餘下的學生。 帶小朋友信主對你來說是否很難?撒但令我們畏懼、欠缺信心和知識。但我們仍應勇往直前,做好我們的福音工作,再等聖靈做感動人心的功夫。 經歷了帶羅尼信主一事後,我下定決心制訂周全的計劃,並且不斷練習,緊記於心。因為我想做好準備,隨時把握機會再帶小朋友信主!
重複福音的重要性
很多導師都同意,任何形式的會面都應該是宣講福音的機會。一位導師說:「我在九成的課堂上都提及福音,原因有三個:
- 把信息帶給不確信拯救概念的訪客
- 再次堅固得救兒童的決心
- 鼓勵並幫助基督徒小朋友向身 邊的人作見證。」
呼召之後
我們在向兒童陪談的時候,應該因應他個人的情況宣講福音,最好先扼要說明聖經的真理,然後問小朋友他對以下問題的理解:罪是甚麼?耶穌是誰?耶穌為何要死?你想罪得赦免,需要做些甚麼?神對你的應允是甚麼? 我們要強調禱告與信心的分別—禱告並不能拯救小朋友。我們要問小朋友,確保他相信基督已為他的罪而死,並且接受祂作為生命救主。我們還要鼓勵小朋友告訴神他願意接受主基督,或帶他進行簡單的祈禱接受基督。 最重要的是,我們要讓他知道神的應許,使聖靈可以用這節經文成為他的得救確據(約壹5:12-13)。
文:Terry Day 譯:鄺黃東英
曾刊於2001年1-2月「苗」雙月通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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