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2月14日

罪的爭戰

幫助兒童認識罪與得勝!

星期日早上九時五十分,正當我匆忙地預備課堂,其中一位學生的媽媽以沉重的心情來找我,說:「你可否與查斯丁(Justin)傾談?我發覺他偷了東西!」

這消息簡直令人難以置信。為何曾承認相信耶穌,既文靜又行為良好的四年級學生竟做出這樣的事來?

往事縈繞腦際:查斯丁第一天上學,一直看著我,表示他想接受耶穌為救主,接著知道他痛苦的家庭生活。我想起為他禱告、輔導他和投放在他和其家人身上的時間。整個教會都關心他。難道這些付出不值一文嗎?

建立反文化的世界觀

道德不再是黑白分明的問題,學校沒有道德價值的教導,許多父母也似乎完全放棄此概念,因為他們都是「自由文化」的產物,每天糾纏在日常瑣事中,剩下少許或近乎沒有時間來幫助孩子建立敬虔的品格。

有時我懼怕執教,因為兒童的表現與平日的行為大相逕庭。他們高談己意,自我主張,自我聆聽和做自以為是的事情。難怪對「請坐下」的回應是「我不想坐下又如何?」或「我是否一定要坐下?」或簡單地說「不!」

但在教會或聖經班中,我們不要放棄希望。神有策略性地將這些兒童帶進我們的生命,讓我們挑戰他們按照神的標準生活。最讚嘆的事實是我們不是單獨地工作,而是神的聖靈可以在最年輕的基督徒身上動工。「因為你們立志行事,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,為要成就祂的美意。」(腓2:13)

堅固的根基:十和二!

教導十誡似乎是一個不合時宜的意念。總括來說,每個人都知道十誡,事實是這樣嗎?在最近的會議中,有250個教會領袖參加。當被問及誰能引述十誡時,只有數人舉手!

在這個「感覺定對錯」的文化中,神頒佈的美好律法是裝備兒童的第一防線。請考慮教導一個以十誡為題的12個星期系列的課程,並以耶穌在太22:36-40提出的兩大誡命為總結。

學習神的律法是界定罪的一個重要序幕。
罪的爭戰圖片
那麼,罪是甚麼?

罪是任何與神的話或性情相反的思想或行為。只要是任何神不喜悅的思想、說話或行為,都被稱為罪。【看羅3:23;雅4:17;約3:4】

教導兒童有關罪的定義是可以接受的,因為神創造我們,並差派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,所以只有祂才能解釋甚麼是罪。

用飛鏢遊戲來示範未射中目標是一個解釋罪的好方法。神的標準是靶子。我們只要在任何時間不能擊中靶心,便得不到分數,神稱這是罪。

第二步是確定兒童是否體會他未達到神的標準。像查斯丁一樣,有許多兒童缺乏道德基礎,要以神的真理來抹去這個盲點。讓兒童認識講解罪的金句;知道神的期望;尋求神的寬恕。當他失敗時,施以援手。

幫助兒童看見在神面前活出聖潔的重要。約壹3:4-6說:「凡住在祂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祂,也未曾認識祂。」耶穌在約14:15也說: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」

小心地教導這些原則,因為年輕的兒童特別認為一旦他們犯了罪,便不再得救。比蒂(Betty)是這樣的兒童。她七歲時已經接受了耶穌,但在惶恐中成長,因為她認為她不能停止犯罪,以為耶穌不再愛她。

邀請兒童接受耶穌後,教導他們有關神的特別應許是非常重要的,例如:祂總不撇下他們或丟棄他們【來13:5】。以約壹1:9向兒童講解他們一定要向神認罪,相信他們所想、所說或所做不蒙神喜悅的都是罪。然後,向他們述說神會赦免他們,因為祂是信實和公義的,祂不會丟棄他們,並以新造的人取代舊有的。

面對試探

記得約瑟的困境和逃走的過程嗎?很多人從這故事下了一個結論:我們一定要逃避試探,但這不是約瑟所做的。波提乏的妻子「日復一日」引誘他,他不斷與試探爭戰,拒絕做神看來是邪惡的事。他最終逃跑,不是因為要逃避試探,而是面對肉體的攻擊,他要避開一個強迫他作惡事的人。

教導兒童離開任何驅使他們做惡事的人,像買毒品、偷竊或打趣地看污穢的圖片。但當他們有犯罪的「慾念」時,他們一定要站起來,像士兵一樣抵擋敵人。

神已向我們展示如何反擊,我們可以在靈裏壯健。雅各書4:7說:「故此,你們要順服神,務要抵擋魔鬼,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。」兒童面對試探,他們一定要對罪說不,敵人便往往跑開。

當兒童在困苦和作決定的情況下,請他們問以下的問題:
  1. 假若我這樣做時,會否違背神其中一條誡命?
  2. 假若我這樣做時,我是否盡心、盡性、盡意和盡力愛神?
  3. 假若我這樣做時,我愛「鄰舍如同自己」嗎?
  4. 假若我看見耶穌站在我身旁,我會怎麼辦?
  5. 假若我仍然不知道怎樣做時,誰是我可以信賴的成年人,讓我說出問題呢?
向兒童保證答案是在神的話裏,祂會指示他們甚麼是對,甚麼是錯。討論以下要加以防範的思想:
  1. 假若感覺是好的,做法一定對。
  2. 假若所有人都做某件事情,一定沒錯。
  3. 神愛人,願意赦免人的罪,因此我只管去做,其後認錯便行了。

神在古時向所羅巴伯說:「不是倚靠勢力,不是倚靠才能,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。」(亞4:6) 神已揀選你成為一個改變的使者,重建頹垣,興起屬神的一代,來榮耀祂的名。祂會支持,加力裝備你來作成祂的工。

十和二!
( 建議教導大綱【出20:1-17;太22:34-40】)


第一週
『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……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』
以利亞對巴力的先知 【王上18:1-2;17-26】

第二週
『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。』
亞倫與金牛犢 【出19:1-20:26;24:12-18;31:18-33:23】

第三週
『不可忘記耶和華你神的名。』
大衛與歌利亞 【撒上17:1-58】

第四週
『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』
創造與神在第七日安息 【創1:1-2:13】

第五週
『當孝敬父母。』
參孫-不孝敬父母的例子 【士13:1-16:31】

第六週
『不可殺人。』
該隱殺了亞伯 【創4:1-16】

第七週
『不可姦淫。』
約瑟拒波提乏之妻 【創39:1-23】

第八週
『不可偷盜。』
以利沙不接受乃縵的禮物,基哈西竊取。 【王下5:1-27】

第九週
『不可作假見證。』
耶洗別與亞哈作假見證陷害拿伯
【王上1:1-29;王下9:30-37】

第十週
『不可貪婪。』
亞干犯罪 【書6:17-19;7:1-8:29】

第十一週
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你的神』
但以理在獅子坑中 【但6:1-28】

第十二週
『愛人如己。』
好撒瑪利亞人 【路10:25-37】

文:Sheida Catalan 譯:陸劉玉瑛